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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旅局党组关于四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8-23 11:04    来源:禹会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中共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四届区委第三轮巡察。2023年2月7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局党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会议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人员落实整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人能认真贯彻局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局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聚焦问题清单,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不实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紧密。中心组学习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均未见相关研讨及学用结合实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2023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打牢理论基础,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及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每个季度安排两次集中交流研讨,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深入交流,增进共识,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认真做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和个人笔记。三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等与“送戏进万村”、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群众文化活动等业务工作相结合,指导工作高质量开展。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4月)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应加强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对所属文化馆党的建设、账务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指导、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3月份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的通知》,通过学习丰富了理论知识,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于年初、年中、年末召开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和文化馆工作汇报,压实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工作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切实做好分管领域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开展文化馆集体警示谈话和个人经常性谈心谈话,统一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以及文化馆馆内学习相结合,督促文化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提高自身素质修养。四是通过专题会及实地督导等方式指导文化馆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任务,督促文化馆加强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学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局党组每月一次对文化馆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全面指导和监督文化馆党的建设、账务管理、工作作风等工作落实情况。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4月)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有疏漏

(1)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不细致。以行政发文代替党组发文,行文格式不规范,党组会、局务会等党政日常事务会议交叉混记在一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严、实、细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完善局机关收发文制度,已安排专人负责收发文管理,做好收发文登记,严格审核把关文件制发的各个环节,确保行文规范。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文办会能力,严格按照会议内容,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4月)

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不彻底

(1)针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体干部职工3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禹会区财务报销细则》,熟练掌握财务报销的程序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各项支出。二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规矩意识,严格审核把关,严肃财经纪律,按照财务制度审查支出票据,仔细核查开支附件清单,严格按照报销标准履行报账手续,局主要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对于不规范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4月)

(2)针对“‘三公’经费和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当事人联系,核实差旅费报销情况,完善差旅费报销单。对于涉及分管领导已调离我区的出差审批单,我局将引以为戒,在后续工作中确保流程规范,报销要素齐全。二是3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禹会区财务报销细则》及《蚌埠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提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仔细审核“三公”经费和差旅费的使用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报销标准履行报账手续。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4月)

(3)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合同及招标管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与当事人及财政局采购科核实,补全申报表、验收单等签字、盖章;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要求两人及以上开展采购询价,严格询价流程,明确采购的具体规格、参数、数量等内容,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采购货物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已经与当事人联系补全合同要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更换第三方政府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明确双方责任,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对因其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追究法律责任。二是2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流程和要求进行招标,认真细致审查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约定事项。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招标材料完整准确,合同签订要素齐全。三是通过3月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禹会区财务报销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确保所有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规范无误,对因工作懈怠、失职失责等造成的影响严格责任追究。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4月)

(4)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月集中学习《禹会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3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进一步强化责任,坚决做到有令必行,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对前期固定资产未交接问题,5月已完成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并对资产管理维护提出要求,督促接收单位加强对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三是我局今年4月份已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新购置资产已录入系统,后续我局将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登记无误。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5月)

(5)针对“项目建设缺少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项目2020年列入发改委谋划项目库,按区领导指示要求,根据时间截点和工作进度,委托设计单位实施概念方案设计,并根据区领导批示意见,从区发改委专项资金中列支。2021年由于市、区两级发展方向调整,对该地块使用做了其它安排,该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不能进行下一阶段深化方案设计及立项工作,已从发改委谋划项目库中移除。二是3月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坚持锲而不舍、紧抓不放的干事精神,三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谋划,争取各方工作支持,推动项目实施落地。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4月)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标准较低,实际效果不好。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提希望、建议多,辣味不足,查摆问题与整改清单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三会一课”会议集中学习党章、党纪,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强化规矩意识。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全体党员于1月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严格执行,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加强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制定方案,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三是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会上查摆的问题等,逐一分析梳理,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党组书记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指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4月)

(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重大事项决策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和“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等理论知识,开展交流研讨,提高党性意识。二是加强人员管理,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班子成员不断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5月)

(3)针对“对所辖文化馆党员发展及党组织建设指导督促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已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党纪等理论知识纳入学习计划,文化馆全体人员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范围,每月开展集中学习,并督促文化馆自身结合实际,开展馆内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夯实理论基础,增强党性修养。二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党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党员发展工作,由“坐等上门”转为“引领进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对优秀分子、骨干力量加强培养力度,提高入党积极性,吸引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已有两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三是每月对文化馆的实地督导一次,帮助其做好党员发展、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整改时限:已完成(2023年4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局党组已召开多次会议,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形成《区文旅局党组关于落实四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各责任人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对存在问题严格整改,对账销号,举一反三。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问题已经整改100%。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落实有关制度,建章立制,达到长效化管理的目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完善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把巡察整改与我局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文旅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335号蚌埠市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552-4950368,邮箱:269863233@qq.com。


中共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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