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7日至4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财政局党支部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分析症结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和“三个清单”,由4名领导牵头,7个科室落实整改。支部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整改任务7个,占比36.8%,巡察反馈以来,主持召开局务工作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4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调度会10次,高质量召开整改组织生活会,切实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压实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1.针对“支部在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学习方法方式单一,在贯彻落实方面与本单位工作实际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每周财政工作例会安排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等进行学习;坚持学习形式多样化,通过专题党课辅导、参观教育基地、业务交流研讨会、三问三思大讨论等形式深入交流。
2.针对“部分预算科目编制不完整,预算执行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出台《禹会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预算单位开展采购预算编制培训2次,严格审核预算单位采购预算编制情况,提高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机制,编制2024年预算时,对相关单位下达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通知,要求非税收入应编尽编,提高了非税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上线非税电子化系统,进一步规范非税的收缴和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结果运用,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的通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审核和监督,在计划审核和资金支付两个环节严格把关。
3.针对“部分财政财务规章制度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应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对现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完善,编制《禹会区财政工作规范手册》;修订出台《禹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禹会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的通知》、《禹会区财务报销实施细则》。
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2023年7月份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利用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组织党员、科室负责人全面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等书籍。组织观看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视频等。赴市委党校党性(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加强全体党员党性锻炼和修养。在党员活动室设置党风廉政读书角,鼓励党员干部主动学习。
5.针对“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要求党员干部公务外出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朴素意识,坚持厉行节约。
6.针对“资金监管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禹会区招商引资项目奖补实施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资金审核,对发现存在资料缺失相关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三公经费”自查和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预算公开检查和决算公开检查。
7.针对“财务处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文件,同时各业务科室和支付中心主管会计进行认真交流研讨,进一步规范经济科目使用。召开全区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议,对新出台的《禹会区财务报销实施细则》(禹财〔2023〕34号)文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对各预算单位支出的经济科目使用进行了规范培训。
8.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督促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依据《禹会区鼓励乡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利用资产整合、共享等盘活资产的方式,借助乡镇街道的力量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建立考核机制,将商业房产出租率和租金收缴率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9.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禹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禹会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流程,召开全区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议,对政府采购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提高各预算单位的业务水平,严格审核把关各项采购过程。
10.针对“机关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巡察整改会议,对征迁项目组及其他单位兼职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已将征迁项目组工作交接完毕,回归财政局工作岗位,如需支持征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经局相关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再安排人员参与征迁工作;对住院未履行手续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禹会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财政局各项请销假制度。
1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落实末位表态机制,“三重一大”事项上会集体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监督;严肃会议研究内容,明确党支部、局务会记录范围,严格执行会议研究结果,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2.针对“‘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廉政风险谈心谈话,建立问题清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全面梳理问题并下达任务分解,要求相关责任科室,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13.针对“党费收缴管理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按月收取党费,将党费收缴进行登记,及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新发展党员各时间节点做到及时准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财政局党支部坚持强化领导、对账销号、动真碰硬、不搞变通、按周调度、闭环管理,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并以问题整改推动财政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日常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集中整改和长期坚持相结合,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持之以恒抓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不反弹、不变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2-4017242;电子邮箱:bbyhqczj@163.com。
中共禹会区财政局支部委员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