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3日,区委机动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住建交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亲自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四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5方面7个问题,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明确整改措施。1月26日,党委书记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能解决的马上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牢改,实现初步整改到位。
二、聚焦问题清单,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在单位购买社会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是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方面
针对“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2022年2月、3月开展了2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自学《禹会区财务报销实施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认真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自查工作,完善相关台账。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强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人主体责任。
针对“部分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无合同”问题。一是2022年2月、3月,区住建局党委2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由区住建局党委书记主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二是科学设置采购工作岗位。建立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政府采购项目均安排2名及以上人员共同办理,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及相关台账。
(二)在单位购买社会服务合同是否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方面
针对“部分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合同条款缺失”问题。一是区住建局党委召开2次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全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二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文件编审机制,采购文件发出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对文件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三是在编制采购文件时须明确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包括合同标的数量、价款、质量,履约时间和地点,履约验收标准和程序,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事项。
(三)在单位购买社会服务合同是否依法予以公告方面
针对“部分市级限额以下购买社会服务合同未依法公告”问题。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中所规定法定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均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二是定期开展自查,对未及时公开项目进行查缺补漏,确保单位购买社会服务合同均依法公告。
(四)在单位购买社会服务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是否履行资金使用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及廉政风险方面
针对“购买社会服务执行财务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制度。2022年3月,局工作人员于工作群中学习《禹会区财务报销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中决策制度。编制大额支付会签单,政府购买服务类支出均采用大额支付会签单。二是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报账及记账过程要严格审查,记账内容和实际项目不符的账目予以更正。三是针对分批支付项目款,要求收款单位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发票。
针对“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巡察指出费用进行认真梳理,对不在合同约定内的费用进行清理,协调安徽阳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退回5237元。二是要求收款单位按项目进行申报资金,避免出现项目重复支付情况。
(五)其他方面问题
针对“购买服务工作流程不规范”问题。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2022年2月、3月,2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自学《禹会区财务报销实施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制定了《加强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政府采购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依然任重道远,仍然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问题彻底整改。下一步,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将坚持点面结合、长效治理,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在集中精力做好“当下改”的同时,注重抓好“长久立”,对一些反复发生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发生的问题从机制上找原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实现源头治理,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号禹会区住建交通局,联系电话:052-4017002,邮箱:yhqjw@126.com.
中共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