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8日,区委机动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逐级压实整改责任
区文旅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人员落实整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人认真贯彻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局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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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在单位购买社会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是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方面
针对“单位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在2月份的学习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强化了全体人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熟练掌握签订合同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签订合同。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合同内容审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加强对合同签订的审核把关,完善合同要素,对9份合同日期、7份合同负责人签字,2份合同公章进行了补充。
(二)在单位购买社会服务合同是否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方面
针对“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存在逻辑错误”问题。一是制定了购买社会项目计划,明确服务内容、期限,细化时间节点,提前调度部署,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合同法》要求进行招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三是加强监管,局主要领导严格把关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各个环节,确保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严格按照约定执行、无逻辑错误。
(三)在单位购买社会服务合同是否依法予以公告方面
针对“单位购买社会服务市级限额以下合同未依法公告”问题。一是在3月份的局务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以及《关于规范禹会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试行)》等,通过学习,全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了购买社会服务、签订合同并依法公告等方面的要求。二是严格遵守规定,及时主动将购买社会服务市级限额以下合同依法在区政府官网予以公告。
(四)在单位购买社会服务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是否履行资金使用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及廉政风险方面
针对“购买社会服务执行财务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局机关负责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支出管理制度》中购买社会服务相关规定,熟练掌握财务报销相关规定。二是财务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按照要求召开大额资金支付会议、签订大额会签单,并及时附在报销凭据中。
针对“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在3月份召开了培训会,认真学习了《禹会区财务报销细则的相关规定》,经过培训,财务人员已能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财务票据审核鉴别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二是局领导加强了对票据的监督审核,仔细核查票据清单,严格履行报销程序,对于不规范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五)在单位是否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严格审核把关情况;是否存在与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内外勾结,骗取国家财政资金或造成国有资金损失方面
针对“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重大购买社会服务事项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严格遵守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约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使其更加认真负责的对待工作,对工作中的细节把握的更加细致。三是参与项目的全体人员层层对项目的签订、履行进行审核,确保项目内容真实完整、要素齐全、资金的支出使用符合法定程序。
(六)其他方面问题
针对“购买社会服务招标公告发布内容审核不严”问题。一是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增强了我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工作人员对待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对待工作更能够抓细抓小。二是安排多人参与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招标公示全过程,对每一个环节认真细致审核,确保零错误率。
针对“部分购买社会服务社会效益不高”问题。一是3月份党组领导干部对辖区内的街道、乡镇、村、社区进行了走访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着眼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引进贴合社会民生的项目。二是通过“两微一抖”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广泛吸引群众。三是加强了对承接主体的监督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高购买社会服务的社会效益,2022年第一季度图书馆入馆人次较往年同期有了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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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根据区委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区文旅局党组关于落实四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各责任人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对存在问题严格整改,对账销号。截至目前,机动巡察组反馈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建章立制,达到长效化管理的目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完善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把巡察整改与我局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文旅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号蚌埠市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552-4950360,邮箱:269863233@qq.com。
中共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