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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禹会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8-20 17:08    来源:禹会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9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6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禹会区的巡视,始终突出政治性和政治纪律,是强化巡视工作“利剑”震慑作用、狠抓从严治党的具体部署和生动实践,是对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促进。省委第八巡视组指出禹会在“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深刻、切中要害,体现了省委对禹会的重视支持和关心爱护,完全符合禹会实际,为全区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对这些问题,区委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视整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4.4亿元,在全市9个县区中位居第三,同比增长9.1%,位居全市第一;进出口总额绝对数及增速均位于全市第一;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

巡视整改期间,区纪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2人次,其中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67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挽回损失116.9489万元。巡视组交办区纪委案件线索3件,已初核了结2件,给予1人诫勉谈话,正在初核1件。接到阅处件86件,已办结64件,正在办理22件;接到“需要核实的问题”24个,已全部核实完毕。

省委第八巡视组共交办我区4批次181件信访交办件,其中22件因区划调整等原因不属我区管理,已交其他责任单位,其他159件在整合相同事项后,共梳理出96件群众投诉请求,根据信访信息系统内登记情况统计,其中初信初访56件,重复信访40件。目前,已按信访程序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达60%以上。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区委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决心以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狠抓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从严从实、真抓实干推进整改落实,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巡视反馈后,区委迅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区委常委会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步步深入推进落实。5月12日,召开“五人小组”会和区委常委会会议,通报研究巡视口头反馈意见,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提出了“利用正式反馈前一个月的时间形成即知即改初步成果”的具体要求。5月14日,成立了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常委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6月12日,形成即知即改情况报告向巡视组汇报。6月13日,正式反馈意见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李锦斌书记在“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制定1个巡视整改方案、4个专项整改方案和区内自行开展的8个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1+4+8”整改落实总体框架。6月29日,召开庆祝建党97周年党课报告会,对进一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7月5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审定“1+4+8”整改方案,围绕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了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做到了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8月4日下午,区委常委会专题审议省委巡视整改情况报告,要求全区上下以抓好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绝对忠诚、体现责任担当,以见底见效的整改成果兑现郑重承诺、交出合格答卷。召开省委巡视整改区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对标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政治自觉,明确了努力方向。8月4日晚及8月5日下午连续召开两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及一次“五人小组”会,集中力量修改审定各类整改工作报告和台账资料。8月10日省委巡视办反馈修改意见后,再次召开“五人小组”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及巡视整改调度会,进一步抓差补缺、修改完善。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区委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常委会班子抓起,从常委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带领并督促全区各级坚决整改落实。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形成了区委统揽、常委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进度清单,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形成了整改的“路线图”和落实的“时间表”。建立整改台账管理机制,建立巡视整改问题台账、问题线索台账、意见建议台账、专题报告台账,定期对账、办结销号。加强上下联动,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区委常委按照工作分别负责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七个方面整改工作,坚持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整改,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措施,督促分管部门落实整改。全区各级对照区委整改方案,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体现巡视整改政治担当。区委注重建立各项巡视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不悬空”“全见底”。实行分类整改,针对反馈意见7个方面存在的47个问题,对能够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利用巡视组口头反馈后正式反馈前的一个月时间,对口头反馈意见22个问题中的16项进行率先整改,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9个,建立制度7项,并在巡视组赴禹会区反馈意见时向巡视组递交了口头反馈意见即知即改情况报告。对于事关全局、牵涉面较广、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通过专项整治,集中突破。对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理顺体制、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推动问题解决。加强督查督办,建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和推进会制度,坚持每周推进、每日调度,跟踪督查,挂牌销号,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已先后召开“五人小组”会议8次,区委常委会会议9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3次、推进会3次、调度会25次,保证巡视整改快速有序推进。对巡视整改成果实行三级审核把关制度,责任单位一把手召开专题会一审签字上报,分管领导召开联审会二审签字上报,区政府区长和副书记召开政府常务会或区长办公会、专题会三审上报常委会。开展专项整治,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聚焦巡视反馈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责任担当、社区改革、民生资金管理、选人用人、信访维稳、作风建设、征迁安置、农村三资管理”等8个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明确由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担任组长、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协调督办,既促进解决突出问题,又推动面上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真抓实干,推动巡视整改见底见效

区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梳理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反腐败斗争警示教育不力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未能从政治上认清周案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没有看清看透其严重践踏党纪国法和‘两面人’问题,混同于一般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以致有些党员干部仍被‘蒙在鼓里’,存在错误认知。”的问题。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五个纯粹”,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巡视反馈以来,区委常委会召开8次会议,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省委李锦斌书记在“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的议题17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9次,深入学习讨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内容》等;7月21日,组织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赴渡江战役总前委孙家圩子旧址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二是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坚决肃清周春雨遗毒遗风遗痕,深挖其违纪腐败根源和政治毒害,进一步廓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观点。区委召开专题研讨会,重点围绕周春雨等典型案例,深刻反思、汲取教训,8位常委重新撰写书面研讨材料并作重点发言,就“为什么要肃清‘三遗’,肃清哪些‘三遗’,怎样肃清‘三遗’”等问题深入开展讨论,全面查摆、清除周春雨主政时期孳生的错误习惯思维、价值取向、作风做派,进一步撕开周春雨伪装的“面具”,说清周春雨案“五个不一般”的恶劣性质,讲透其对蚌埠对禹会政治生态影响的破坏性、对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影响的滞后性。三是全面加强警示教育。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在全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以本区查办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拆迁、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域的案件为反面教材,编制典型案例汇编3册、区内违纪违法案件通报3期,各级各部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广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2.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够

(2)针对“2015年以来,发生的一系列案件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对此区委站位不高、认识不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修复政治生态,以致干事创业氛围受到较大负面影响。”的问题。一是深刻剖析反面典型。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的区内案件,重点挖掘分析“周、巫、刘”“宋、毛、力”以及马城、涂山系列案件等典型案例,选取典型案例41起编发警示教育读本。区委召开专题研讨会,围绕典型案例开展集中研讨,并对产生的教训警示进行深刻学习讨论,联系自身实际进行深刻反思,县级领导干部撰写认识体会23篇。二是深入查摆解决问题。区委已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六个围绕、一个加强”问题根源,围绕典型案例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短亮丑,负责任地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56条,本月召开“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将要求各级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对照典型案例,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一项一项落实整改,抓紧修复被破坏、污染的政治生态。三是全面加强“三政”建设。巩固“加强‘三政’建设,锤炼党性铸忠诚”行动成果,严格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党性分析、谈心谈话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推动形成严肃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六破六立”,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培育正气充盈的政治文化。巡视整改以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常委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220人次,各级书记上党课125场次,对32个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

3.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走样

(3)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形势严峻,债务率高,一些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项目因资金缺乏,被迫搁置暂缓。为解决资金难题,区委违规在干部中集资、融资,持续增加了金融风险。”的问题。一是努力扩大收入,提高应对风险能力。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克服重点企业退市进园、进项税抵扣额度大以及去年同期一次性查补税收等不利因素,进一步组织收入调度,上半年我区财政总收入1054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36%,完成年初预算的56.3%;7月份财政收入数据预计保持势头良好。出台《禹会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禹会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做好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政策储备。积极争取土地上市,筹备偿债资金,保障各项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目前正在对8个地块约273亩土地办理申请上市手续。二是科学管控支出,有效降低负债水平。根据实际财力合理安排征迁项目,严控新开工项目。结合辖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及征收资金到位情况,对今年征收后无项目落地或目前群众征收意愿不强烈和征收资金未足额到位的16个项目暂缓实施征收,严控新征收项目启动。三是整合规范融资平台,严格清退违规集资。合理划拨资产,支持区属国有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

(4)针对“创新发展滞后,重城市建设、轻经济发展,对打基础、利长远关注较少,“老工业区”转型发展谋划不足、推进缓慢,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发展后劲严重不足。”的问题。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正式启动《蚌埠市西部城市更新及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坚持科学发展。制定印发《禹会区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2018年工作要点》《贯彻实施<禹会区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研究通过《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推动合作共赢。以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积极承接其产业配套项目,推动一批“军转民、民参军”项目实施,加快西部一体化发展。积极对接上海军民两用技术研究院、中航工业无线电电子研究所(615所),已与海军航空大学青岛校区、武警士官学校等部队(院校)签订军民融合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与邮储银行蚌埠分行签署军民融合产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为辖区企业、军民融合配套产业提供融资保障。四是实施筑巢引凤。加快推进总投资7.5亿元的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项目,新建标准化厂房25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立项及土地报批手续。盘活存量资产,洽谈多个先期租赁厂房生产的项目,上海工驰抚辰专用车辆生产公司等项目已落户工业园区,综合利用闲置厂房约80000平方米。五是支持科技创新。搭建研发平台,支持丰原集团总部和国家级生物材料创新研发中心、中粮生化国家级研发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建设,支持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晶菱机床、中实化学等9家企业被认定为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玻璃设计院等19家企业31个项目完成2018年制造强省项目资金申报。六是加快招大引强。今年以来,区领导带队赴上海、广东、深圳、浙江开展招商引资23次,形成招商成果(在谈)25个,其中总投资6亿元的上海工驰抚辰专用车辆生产项目、总投资4亿元的广州聚达光电柔性触摸屏项目、总投资10亿元的深圳华显液晶显示器生产制造项目先后签约落地。七是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已召开政策集中宣讲会4场,培训企业负责人和挂点干部420人次,为新源热电、建华建材等70余个项目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并实现挂牌服务,成功推进了鸿路钢构建设、民丰纺织重组等一批问题解决,通过商标质押、合同动产抵押等方式为天润化工、中实化学等企业解决贷款约2.5亿元。

(5)针对“弄虚作假制造政绩,2012年以来,通过制定高额税收返还比例,吸引区外企业到本区纳税,虚增财政收入,每年造成约4000万元国家财政资金流失。”的问题。一是全面叫停整改。下发《禹会区关于清理税收优惠奖励政策的通知》,全面停止相关税收奖励政策的执行,共计清理4个单位关于交通运输业的优惠政策,涉及单位均递交了停止兑现交通运输业各项奖励扶持政策的材料。二是积极稳定税源。财政与税务部门积极配合,深入推进国税地税改革,召开禹会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理顺联动机制,加强税源排查和税收征管,保证税收应收尽收。三是严肃追究责任。责成区财政局时任和现任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时任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6)针对“区委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存在模糊和偏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到位,工作中习惯大包大揽,一定程度影响了区政府工作开展。”的问题。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入正确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转变思想、纠正偏差、找准定位。区委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切实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立足点放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上。进一步理清工作层次,对事关全局、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各个方面和领域,由区委牵头抓总;对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重大任务,区委提出总体目标要求,各方配合支持,由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区委定期听取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每年定期听取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法检两院党组工作汇报,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对面上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展开和落实。二是规范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出台《关于印发<区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等四个议事规则的通知》,区政府出台《关于印发<禹会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五人小组会”、书记专题会、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细化明确会议议题范围,严格规范议题收集、报送、确定各项程序,推进议事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目前,区委原固定每周一召开的书记专题会已改为不定期召开,政府增设每周一上午召开区长办公会,政府日常工作均由区长办公会研究,巡视整改以来召开书记专题会议3次,较去年同期17次下降82%;“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层级负责原则,从议题提请部门开始逐级进行会议研究后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三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区委、区政府但凡重大事项决策,均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按规则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在集体讨论时一律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思想政治建设薄弱

(7)针对“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存在形式主义,缺乏深入研究,照本宣科多,交流互动少,满足于任务完成。”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禹会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做到层层部署动员、层层开展学习培训,实现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的全覆盖。利用“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微宣讲团、好人宣讲团,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23次;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十九大精神演讲比赛活动1次,宣讲座谈会2次;利用“禹立潮头”公众号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23次。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禹会区中心组学习计划》《禹会区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出台《禹会区委理论学习联学和巡听制度》,增加了“异地研学”“知识测试”“联学巡听”“实地考查”等学习方式。截止目前,区委理论中心组共学习8次,开展专题研讨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理论测试1次。31个党(工)委、党组全部制定了联学巡听活动方案,有计划的开展联学巡听活动。三是坚持以上率下、以学促做。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以上率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武装各级干部头脑,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深学透,运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截止目前,县级领导干部共开讲10余次,参加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完成调研报告20余篇。

(8)针对“乡镇、区直等基层单位学习形式单一,虚于应付,学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改进学习方法。加强对乡镇社区、区直部门学习指导,制定《禹会区乡镇、区直部门理论学习制度》,开展理论学习5次、集中研讨1次、实地考察1次。二是丰富载体形式。利用“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禹会干部大讲堂”“道德讲堂”“校长论坛”等载体,开展乡镇、社区理论学习培训,已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3期、禹会干部大讲堂6期、区级道德讲堂活动2次,乡镇、社区每季度举办道德讲堂活动10余次,区教体局举办“校长论坛”活动1期。在乡镇、社区、事业单位建立一批“新时代传习所”,加大理论学习、宣讲力度和频率,首批挂牌“新时代传习所”4个,开展宣讲活动6次。三是加强学习督查。制定《禹会区委理论学习督查方案》,完成对基层单位理论学习专项督查。

(9)针对“学做‘两张皮’问题突出,理论联系实际学风不浓,运用其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推动事业发展不够,在转型发展等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走老路问题。”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加强“知行合一”。把所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问题导向抓学习,驰而不息抓整改,不断提升各级干部的政治思想素养和道德情操境界。三是提升学习实效。开展异地研学、实地考察,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区党政代表团赴滁州考察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邀请我市部分重点学校召开禹会教育座谈会,组织辖区重点企业召开经济发展座谈会;结合柴油机厂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邀请合肥滨投集团等单位共同研究“蚌埠柴油机厂文创园—珠城记忆”概念设计,真正让理论学习融入决策、推动发展。

6.党的宗旨意识淡漠

(10)针对“政绩观有偏差,乐于抓“亮点”、搞“盆景”,统筹谋划缺乏科学,忽视了长远发展。”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不变通、不走样,坚持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全心全意为人民,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事情,确保经得起人民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是明确远期发展思路。对照全市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目标,以五大发展行动为“指挥棒”,推动禹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推动创新发展上,加快完善相关规划,集中精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推动协调发展上,统筹中心城区、马城新区、特色乡镇、美丽乡村“四位一体”建设,着力构建清晰合理的城乡发展格局;在推动绿色发展上,保护和开发淮河、天河、涂山“一河、一湖、一山”山水资源,努力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在推动开放发展上,突出招大引强选优,拓展对外通道,推动开放型经济形成;在推动共享发展上,持续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密织托底的民生“保障网”。三是有序推进全年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获批“国家级新型工业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国家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荣誉称号。

(11)针对“社会事业欠账多,民生领域短板明显,教育质量下滑严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快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成白衣小学等11所农村学校改薄工作,庙前中学、蒲黄小学等农村改薄持续推进,年内开工建设。淮海小学、朝阳实验学校(蚌埠七中)等城区学校建设有序启动,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一期已主体完工,新学期可投入使用。加强师资培养,推进实施区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三名工程建设。围绕教学质量提升、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教育发展活力,调研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深入实施“三大革命”,禹会区农村污水专项规划(2017-2030)即将挂网招标,9个村污水处理项目已挂网招标,开工和竣工改厕近2000户,农村垃圾整治与清运工作社会化、常态化推进。三是深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第一人民医院与马城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联合体”建设,市中医医院和钓鱼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联体建设成功签约,有效开通了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道。四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全区39个农家书屋、39个信息共享先锋党员活动室、2个农民文化乐园已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3300余平方米的马城文化站正在进行基础施工,今年以来开展送戏下乡39场,放映电影420场。

(12)针对“拆迁安置滞后,迄今仍有约9900户未安置,其中超期过渡约5000户,部分拆迁户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造成群众长期上访,同时也增加了财政负担。”的问题。一是明确目标分期推进。制定《禹会区推进安置房建设加快安置回迁工作专项整改方案》,安排12个在建(配建)安置房项目,从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分三期实现11520套安置房的交付任务,其中2019年2月份前落实6796套房屋的安置,占9900户回迁户需安置房屋的58.99%,2019年年底前落实4724套房屋的安置,全面解决9900户未安置群众回迁问题。目前,第一期涉及金伟熙城官邸、滨河西片区12号地块和喜迎门项目安置工作完成,老贯徐三期及新东王项目6月份前已经启动安置和预安置工作。二是周密部署加强调度。成立以政府区长为组长的“禹会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安置房建设周调度、月分析工作制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11次安置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重点调度11个在建安置房项目按照“施工横道图”施工计划落实情况和解决难点问题,对半停工项目及时复工。推进征迁货币安置,减少超期过渡问题,年内征迁项目共实现货币化安置696户。三是加大违约企业处罚力度。区建设投资公司严格追责问责,按照合同约定,对工期延误的秦集镇农民安置小区一期(老贯徐项目一期)的施工单位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处以351.8万元的延误工期处罚。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3)针对“区委缺乏主动落实意识,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部署工作走形式问题严重,2017年区委全委会报告中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落实。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若干重大论述》等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论述2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建立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两报告”制度,即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区内巡察、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定期向区委常委会、区委全委会报告工作。5月份以来,区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判。制定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1次,及时处置研判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3起。四是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4)针对“一些领域形势严峻,如非法宗教、邪教、反颠覆等领域活动频繁、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的维稳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单位主体在防范工作中的责任,强化区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二是加强阵地建设管理。建立宗教管理执法队伍,对全区宗教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重点群体管控。摸清全区宗教工作基本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

(15)针对“阵地建设管理乏力,队伍力量薄弱,多部门联合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力,仍然是宣传部门‘单打独斗’,‘大合唱’局面尚未形成。”的问题。一是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管理。文化馆、图书馆、好人馆、档案馆四馆项目已启动装修设计方案;九个社区均已挂牌成立“基层文化服务中心”;为全区39个农家书屋配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图书共78套,建成数字农家书屋。对全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了1次全面督查。马城镇、长青乡、涂山风景区试点4个固定农村电影放映点已经建成。二是增强宣传队伍力量。各乡镇、社区配齐配强宣传委员,下发《关于加强舆情信息员和网评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已组建50余人的网评员和网络舆情工作人员队伍。举办了宣传干部培训班2期,各乡镇、社区、涂山风景区对网评员开展培训10余次。三是健全工作规程。坚持“一盘棋”、打好“组合拳”、形成“大合唱”,区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理清工作清单,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召开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报告会暨网络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区直部门、乡镇社区共25家单位参加会议并进行书面汇报,区委政法委、区网宣办、马城镇等9家单位做了重点发言,进一步强化履职责任意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选人用人问题较多

(16)针对“区委选配干部统筹性不够,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不力,使用存在‘小圈子’嫌疑,有些干部调整过于频繁,有些干部却长期得不到交流。”的问题。一是6-8月份,调整干部88人次(主要是社区居委会换届,调整充实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其中女干部43名,40岁以下年轻干部35名。二是7月份,从社区选拔了2名副科级干部到区经信委和区检察院任职。三是根据《禹会区挂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兑现了11名在乡镇社区挂职锻炼干部每月300元的挂职补贴。四是2018年度第一期综合素质提升(厦门大学)班从乡镇社区调学9名同志参学。五是启动副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选拔工作,在基层工作每一年加分0.1分。六是选拔产生的优秀年轻干部,主要充实到乡镇社区进行挂职锻炼。七是在《禹会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中明确规定干部选配增加个人自荐内容,在日常干部调配时对空缺的职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八是建立区直部门和乡镇社区干部选拔使用“双向交流”制度,加大区直部门干部到乡镇社区交流轮岗锻炼的比例。7月份从区直机关选派了6名同志到社区任职,从社区选派了2名到区直机关任职。九是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建设,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由60人增加到77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27人增加到32人。十是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对2个乡镇的5名同志启动了提拔使用程序,同时启动了从机关选拔1个同志去乡镇任职的程序。十一是对2名任现职满十年的干部启动了调整交流程序。 

(17)针对“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回避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考察存在‘赶会’现象,如公示期未满即上会研究。”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组工干部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强化贯彻《条例》意识,提高落实《条例》能力。二是制定《禹会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明确要求“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干部考察自发布考察预告到研究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时间不少于一周;考察预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察期不少于一周;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计算”。三是在7月份组织的年度考核中,提前制定考核方案,明确工作流程,组织考核前培训,对57个区管领导班子和221名区管干部进行了严格的年度考核,并形成的详细的考核报告和明确的干部调配建议。四是严格回避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中明确“考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回避对象和范围包括:与考察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人员。考察组成员应当主动报告需要回避的关系。”“区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五是6月份以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在两次研究干部时都依照规定实行了回避制度。

(18)针对“少数干部一边违法违纪被查处,一边不断得到提拔重用,存在‘带病上岗’问题。”的问题。一是调整禹会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修订并严格落实《禹会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统筹研究干部监督工作。二是修订并落实《关于对全区科级以上在职党员干部实行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的意见》,拓宽干部监督渠道。三是在社区居委会换届期间,组织17个区直单位和部门对67名考察对象人选进行了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取消了2名候选人考察对象人选资格,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四是制定《禹会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对79名区管干部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了统一管理。2018年上半年,对9名干部因私出国(境)进行了政审。五是6月份以来,对18名干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

9.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9)针对“区委落实党建工作重布置、轻检查,虚化问题较重,2015年以来,对党建考核排名靠后的秀水社区等单位,仅进行了差别排名和通报,没有开展相应的责任追究,问责‘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一是修订实施《禹会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办法》。二是实行党建工作季督查、季汇报、季推进,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推进机制。2018年已开展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通报督查情况。二、三、四季度督查工作将按期进行。区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情况,已听取一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已对2015年以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末位的秀水社区党工委书记、迎淮社区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四是根据党建考核办法,对季度考核处于末位的党组织实行表态发言并由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对其约谈,对连续两次季度考核处于末位的实行书记约谈,对年度考核处于末位的取消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20)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突出,区政府班子成员2016年以来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普遍不到位,‘四大办’、纪组宣等单位党建工作存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的问题。一是出台《禹会区基层党支部提升工作的通知》,明确机关支部提升标准。二是在5月25日和6月1日举办两期区机关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专题培训。三是制定《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五个定期”规定》,从制度上落实好区领导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四是将机关支部建设列入全区季度督查重点,扩大抽查覆盖面;对发现的问题,开出问题清单,责成机关工委具体督办,有关支部限期整改。五是在7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机关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集中督查,现场发放32份整改通知单,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六是在8月初通过抽查的方式对督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督查排名末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民政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21)针对“基层发展党员明码标价,马城镇驻扬州党支部发展党员不以《党章》为标准,而用金钱来衡量,把组织阵地变成了敛财平台。2010年成立以来,该支部共发展党员8名,收取费用1.9万元。”的问题。一是对2人立案审查,给予原马城镇党委委员苏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城镇驻扬州支部副书记路某某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编制下发《关于一起违规发展党员典型案例的通报》。三是调整基层党组织“小郎中”培训计划,将党员发展培训列入培训课程。在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大庆社区党务干部培训班,已作专题培训。四是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和区巡察工作之中,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五是督促事发地马城镇党委规范该镇党员发展工作。目前,马城镇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党员发展实行审查关口前置、过程管控,把握发展党员关键环节。六是启动全区开展党员发展问题集中整治月活动。特别是对2015年以来农村新发展的党员进行全面检查,对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2)针对“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不优,村干部年龄老化问题严重,后备干部培养不足,多数村‘两委’存在无人可选、无人可用问题。”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禹会区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二是已建立村“两委”后备干部库,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目前已顺利完成36个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四是从村“两委”换届差额候选人选拔部分优秀的同志作为后备干部进行锻炼培养。

10.探索社区改革措施不力

(23)针对“社区体制改革缺乏科学论证,大社区建设矛盾问题多发,弊端逐渐凸显。如社区机制运转不畅,机构混编混岗问题突出,行政化色彩浓厚,日常履职缺乏依据,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基层组织建设等政策举措难以有效落实。社区服务能力下降,工作重心多为‘对上’,‘对下’服务群众能力明显弱化,拉远了社区与群众间距离。”的问题。一是开展调研走访。广泛征求社区干部意见建议,实事求是查找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基层社区实际情况,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邀请市领导带队,开展外出考察活动、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二是制定建议方案。研究制定《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整改方案(建议稿)》,进一步明确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最大限度地反映社区干部意愿,解决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沟通请示。强化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在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编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主动担当作为意识减弱

(24)针对“区委营造积极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全区各级干部普遍存在工作热情减退、不愿主动作为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区党政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主动担当作为不够,一些乡镇、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推诿、执行力不强,有的普通党员干部懒政怠政、被动应付。”的问题。一是鼓励倡导担当作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安徽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制定出台禹会区《意见》,通过典型示范、岗位激励、组织关爱、执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等措施,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鼓励党员干部大胆作为,竞相作为。健全完善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工作不在状态、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给予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调整岗位、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免职等组织处理。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禹会区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强化正向激励,改变过去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的错误思想;在党纪国法的实施范围内,对确实存在的过错和失误进行纠正和整改,“容”“纠”并重,为改革创新者“撑腰”,为干事创业者“护航”,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二是大力整治“庸懒散奢”。制定《禹会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出台《禹会区从严管理干部治理庸懒散奢行为问责办法(试行)》,通过自查自纠、重点督查、追责问责、建章立制,着力惩治庸懒散奢问题。各级党组织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省市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指导意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签署《党政干部抵制纠正“庸懒散奢”行为承诺书》1500余份。三是严肃追究问责处理。加强效能建设明察暗访,上半年开展明察暗访16 次,印发效能督查通报6期,共有10人因效能问题被问责,并针对巡视发现长青乡卫生院和钓鱼台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在岗情况较差问题,对两家单位开展专项调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给予两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省委巡视以来,全区查处失职渎职案件2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8件、一般干部2件、其他人员19件。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25)针对“持续有力正风肃纪不够,部分党员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依然违规收受购物卡,特别是2015年以来,一些干部仍不收手、照常‘笑纳’。”的问题。一是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对本区内违纪行为人开展审查调查。已查处9人,立案1人,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经信委负责人辞去区党委委员,给予6人诫勉谈话。二是把违规收受购物卡等腐败行为作为重要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动员会,已组织集中研讨,深刻对照检查。把违规收受购物卡典型案例编入《禹会区巡视整改警示教育读本》发至乡镇一级组织学习。三是在全区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针对“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禹会区巡视整改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并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主动签署《党政干部抵制纠正“庸懒散奢”行为承诺书》。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7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7人、警示约谈2人、记过处分1人。

(26)针对“执行规定存在造假,区商务外事局在公务招待中,虚增来人数量,掩盖超标准接待问题。”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区商务外事局主要负责人警示谈话。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深入学习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社区、区直部门开展公务接待问题自查,区纪委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结合目前开展的本年度第二轮巡察工作,将公务接待问题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三是出台《禹会区招商引资接待用餐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招商接待工作,执行对口接待制度。对招商项目根据项目的产业类别,分别由各相关的部门进行对接招待,并严格规范招商招待标准及流程。

(27)针对“惠民资金发放审核不严、管理混乱,虚报冒领各类补贴问题普遍,如2015年以来,全区涉及虚报冒领215人,金额37.82万元。”的问题。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立案查处4人,给予2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4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2人,警示谈话11人,向民政局发出监察建议1份。把我区查处的惠民领域典型案例5起编入《禹会区巡视整改警示教育读本》,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对乡镇、社区、涂山风景区开展全面审计督查工作,主要督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资金发放和档案管理工作,逐户核查,定期公示纠偏纠错,惩处恶意行为。对违规发放的惠民资金已追回360人,共计48.765万元。三是组织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党纪党规和警示教育2次,60余人参加,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加强警示教育。四是出台《禹会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禹会区基层民政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关于建立禹会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通知》,完善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13.化解群众信访诉求不力

(28)针对“针对全区信访突出问题,区委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对待缠访闹访,不敢、不会依法依规处置,多是委曲求全、能糊则糊,通过帮办低保、提供资金救助、申请廉租房等方式迁就解决,有的直接是花钱消灾,产生“破窗效应”,一定程度加重了非法越级访问题。”的问题。一是全面开展信访专项整治活动,调整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人员组成,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实行专题调度,开展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截止目前,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4次,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6次,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调度会12次。今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接访25次,接待来访群众百余人次;其他县级干部接访12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近2000人次。二是开展进京赴省访、重复信访、信访四重问题治理活动。出台《2018年禹会区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对基础业务规范化的考核力度,从6月、7月信访业务规范化月考核情况看,全区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100%,及时受理率99%,群众满意率100%,参评率73%,网上信访占比60%,手机、微信信访占比18%,领导信箱占比14%,各项比率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办理信访事项一次性审核通过率超过90%,基层信访业务水平较去年有明显提高。三是出台《禹会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规则》《禹会区信访事项规范办理流程》等制度性文件,为责任单位提供从群众来访接待、来信登记、网上投诉建议到转交办、答复、复查等信访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四是区综治中心已整合公安天网799个、地网160个、蓝天卫士24个、矛调督查视频48个和社会面视频资源3000个共4031个视频资源。五是区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了《禹会区规范信访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并组织实施。六是制定《禹会区信访救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严把每一笔救助资金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切实解决信访人生活困难,杜绝类似“二陈”问题发生,目前全区暂未使用信访救助资金。

(29)针对“区委对信访中失职问题追责问责缺位,分级负责制落实不力,问责多是对具体包保干部,未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以致一些干部不敢、不愿深入其中,能推则推、尽量回避,包保机制运行不畅、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禹会区信访工作八条规定》。二是制定《禹会区信访事项三级包保责任制》,对排查发现的信访矛盾隐患,落实区、乡镇社区、村及联工委三级领导包保。对全区54件“四重”信访矛盾及信访突出问题逐案落实三级包保,将责任落实到人。三是7月初,区信访局按照《2018年禹会区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12个乡镇、社区进行了月考核,据统计,全区进京越级访量下降65%,未发生赴省集体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较年初有一定提高,区内形势总体平稳。对发生进京访的3个责任单位的11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4.执纪审查宽松软

(30)针对“2015年6月,区纪委在处置一封信访举报件中,对涉及市管干部的相关问题线索未报上级纪委,只对两名区直单位负责人问题线索进行登记核查。”的问题。一是2017年10月市纪委已对涉及问题线索核查完毕,区纪委对未能及时上报问题线索的时任责任人章青山警示约谈。二是制定落实《线索排查分析、跟踪督办制度》。三是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分析会、跟踪督办会,认真分析研判线索,跟踪督办线索办理情况,明确线索处置时间、方式、意见,加快线索的排查、处置。巡视以来,已召开3次问题线索排查会,定期召开会议跟踪督办问题线索。四是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对案件线索进行排查、统计,把线索办理情况录入案管系统。

(31)针对“2016年7月,区纪委收到一封举报件,直至2017年12月才予以初核,历时近一年半。”的问题。一是已对2人立案审查,给予原马城镇党委委员苏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城镇驻扬州支部副书记路某某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共接收信访举报71件,处置问题线索65条,同比上升47.7%;初核了结33件,立案30件,同比上升50%,结案26件,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15.监督问责压而不紧、落而不实

(32)针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措施不力,2016年以来,区纪委对12名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函询,仅有1名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情况说明。”的问题。一是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研究制定《巡视(巡察)、谈话函询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规定》,常态化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二是“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对市管干部区纪委主动向市纪委询问需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人员名单,同时区纪委案管部门认真梳理需要在“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的区管干部人员名单提供给相关党(工)委、党组,并督促按照本规定执行。三是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区委组织部联合区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等重点环节的工作要求,并对党(工)委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基层党(工)委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四是在各党(工)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将对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巡视巡察整改和组织约谈情况未说明或说明不透彻、不深刻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33)针对“‘好人主义’盛行,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不够,如针对2016年发生的涂山风景区拆迁领域窝案问题,区纪委未对风景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开展问责,也未能举一反三,在有拆迁任务的地方进行梳理排查和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的问题。一是对涂山风景区开展“一案双查”,涂山风景区党工委已向区委作检讨。对涂山风景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时任涂山风景区分管领导警示约谈。二是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集中研讨,深刻对照检查,印发《关于涂山风景区征迁领域系列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至各乡镇、社区及区直部门。三是涂山风景区在党工委扩大会和区村干部工作例会上通报征迁、换届等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并对近年来开展的征迁档案进行梳理,对不规范的已经进行完善,制定了《关于印发<涂山风景区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四是下发《关于开展辖区拆迁领域存在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辖区拆迁项目档案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督查。五是征迁工作纠偏纠错办公室就六公里花苑三期安置已纠错12户。六是审计部门对辖区完成跟踪审计的征收项目进行抽样检查。七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长效机制,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16.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不够扎实深入

(34)针对“区委巡察工作推进迟缓,截至2018年5月,只对16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占全覆盖巡察任务的18.6%,严重低于序时进度。”的问题。一是推进纪委监委派驻全覆盖,已落实纪委监委两个综合派驻、两个单独派驻任务,涂山风景区和各社区也均落实派驻任务,实现纪委监委派驻全覆盖。二是制定《中共蚌埠市禹会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三届禹会区委巡察全覆盖方案》《中共禹会区委2018年度巡察工作要点》,合理规划本届区委内巡察工作,覆盖86家单位。三是加快巡察速度,今年年底完成三轮巡察,本年度第二轮巡察于7月23日启动,覆盖区教体局、蚌埠师范第二附属小学、蚌埠市朝阳路第三小学等十家单位。区全覆盖巡察任务占比较之前提高12%,今年底全覆盖巡察任务占比可提高至44%,预计2020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本届巡察全覆盖任务。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7.主体责任严重缺失

(35)针对“区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抓经济工作“加速度”,抓从严治党“松油门”,多以纪委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内容,切实理清“两个责任”边界。5月份以来,区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并听取关于2017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的汇报。二是进一步实化细化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对班子成员、各乡镇(社区)、区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三是推动主体责任压力逐级传导,区委年初明确乡镇社区、区直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各党委(组)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主抓意识、主动意识。四是反腐执纪动真碰硬。针对村霸恶势力、矿山资源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问题线索大排查,强力打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涉嫌公安机关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已通过市纪委案管部门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对在拆迁控违、危房改造、惠民补助、农村“三资”等领域出现的涉案人员进行追责。结合基层换届,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着力化解长期存在的潜在风险、重点问题。

(36)针对“抓‘关键少数’不到位,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引导,组织在职县级干部、乡镇社区党(工)委书记、部分区直机关单位负责人共39人赴蚌埠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听取2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组织各级党(工)委、党组、支部书记讲党课125场次。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四带头”:即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带头不收送礼金、带头不插手工程建设、带头抵制用人不正之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三是突出主责意识,强化第一责任,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决策部署、干部交流、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方面,始终把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铁的纪律要求经常强调、经常要求。

(37)针对“主动履责意识薄弱,针对马城镇和涂山风景区两地长期存在的问题,区委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监督管理乏力,以致‘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最后开始‘算总账’。”的问题。一是压实乡镇社区、区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通报2017年度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与目标考核挂钩,从2016年起分值由原来的2分提升到5分,对考核末位的马城镇、区农林水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二是提高运用“四种形态”能力,有效发挥第一种形态无病早防、小病早治、防微杜渐的预防功能,强化教育、提醒、警示效果。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18年3月份以来第一种形态处理67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7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4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三是从严督查考核,修订《禹会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办法》,下发了第二季度党建工作督查清单,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2015年以来考核排名靠后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

18.医疗卫生领域问题突出

(38)针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依然薄弱,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看病难’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2746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1亿元的禹会区人民医院工程建设持续推进,长青乡卫生院新院已整体竣工。二是进一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制定下发《关于印发禹会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在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资金后,按业务收支结余50%提取的奖励资金发放,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建立医疗联合体。建立第一人民医院与马城镇中心卫生院、第四人民医院与喜迎门社区服务中心“医疗联合体”,建立钓鱼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蚌埠市中医院“中医医疗联合体”,探索建立医联体运行机制,开通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渠道,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四是以市级民政园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为载体,引进一家省级高水平的医疗机构,打造我区皖北医养高地。

(39)针对“医疗卫生领域日常监管不力,廉政风险漏洞大,特别是资金拨付使用违规问题多发,如区卫计委拨付市妇幼保健院2013年至2015年婚前体检费98.69万元,电话核实其中30名人员,不相符率达43%。长青乡卫生院2015年至2017年共支出费用548.6万元,所有报销票据均无经手人、证明人,只有院负责人程某一人签字。”的问题。一是2018年7月2日函告市卫计委,协调其认真核查并反馈结果。市卫计委已责令市妇幼保健院退回“婚前体检服务不相符”的43%人员体检经费(共计42.4367万元)。二是区纪委联合区审计局已对长青乡卫生院从2015年至2017年所有账目逐一调查核实,并对卫生院主要负责人程波进行诫勉谈话。三是举一反三,制定《禹会区卫计委资金检查方案》,对辖区各公立医疗单位财务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13个问题,已以清单形式反馈给各单位并限期整改。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健全婚前体检经费拨付审核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五是配齐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培训会,督促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支出事项事前报告、采购、报销等制度。六是制定《关于印发区卫生计生委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规范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支出事项事前报告、采购、报销等相关程序,对大额拨付资金前进行严格审核抽查。

19.部分领域监管不力、问题多发

(40)针对“公安系统腐败滋生,有的公安民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少数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直接参与非法行业谋取利益,如在公园和个别派出所附近,多家店面明目张胆搞涉黄服务,影响恶劣。”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法系统管理。狠抓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分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区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对政法机关思想整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保障体系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要求。公安分局党委举一反三,制定出台并实施《禹会分局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领域“查贪腐纠四风促规范”专项活动》及《禹会分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明纪律作风专项排查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开展《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手册学习讨论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辅警)的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组织开展警务辅助人员警示教育培训班、警务辅助人员基本法律政策培训班,培育严守纪律意识,全面提升辅警素质能力。加强教育管理,制定《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集体议案制度(试行)》《禹会分局短板项目问责办法》《禹会分局现场执法视音频工作八项纪律》《禹会分局行政案件三周报备制》,防止民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情况的发生。二是严肃整顿“黄赌”违法现象。开展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攻坚战,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公安机关共出动警车53车次,民警65人次,每日不定时对辖区涉及黄赌的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摸排,对足疗、洗浴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整治,对辖区内可能涉黄的场所组织巡查138次,均未发现有涉黄情况。经过公安机关的坚持巡逻、检查,张公山公园附近沿街6家可能涉黄的足浴按摩场所,已全部停业关门,目前已连续两月保持涉黄零警情。

(41)针对“基层腐败易发多发,一些乡村干部把拆迁控违、危房改造、惠民补助等作为敛财平台,有的直接截留冒领补助金,有的借审批优亲厚友、寻租谋私,有的在征地拆迁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相关线索的核查力度,对在拆迁控违、危房改造、惠民补助等领域出现的涉案人员进行追责,并对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通报曝光。拆迁控违方面问责7人,其中,开除党籍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撤销职务、降为科员1人;危房改造方面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民生领域方面问责31人,其中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14人,批评教育2人,警示谈话11人。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医疗卫生系统和民政系统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征地拆迁领域工作开展纠偏纠错,抽查9家单位,5个资金使用项目,发现了13个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出台《禹会区民生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禹会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加强对民政发放各类资金的监管,确保民生兜底保障资金管理的精细化。加大民生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下发《禹会区民政资金发放公开公示的通知》,在所有乡镇、社区公开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工作的实施意见》,所有征收项目启动征收前调查摸底数据公示表、征收补偿方案及征收公告通过报纸、区政府网站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媒体和各行各业的监督,确保征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出台《关于印发区卫生计生委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

(42)针对“村级资金管理混乱、使用漏洞大,有的村长期违规使用大额现金,白条支付工程款;有的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有的违规购买挂历、服装等。”的问题。一是成立由区农林水利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组成的村级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组,对三个乡镇、风景区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检查。二是加强对乡镇审计项目及审计专项调查向村级财务的延伸,监督各职能部门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杜绝白条报销、坐收坐支现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36个村开展清产核资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发现三大类问题,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乡镇纪(工)委进行处理。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全部完成,审计报告已公示,同时对查出的问题以清单形式反馈给长青乡、马城镇、涂山风景区,并将5条有关线索移交乡镇、涂山风景区纪(工)委处理。四是加强对相关线索的核查力度,对在村级资金使用管理领域出现的涉案人员进行追责。分别对长青乡、锦绣社区、大庆社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追回资金共计24.1055万元。五是修订《禹会区“三资”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禹会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将村级财务督查检查工作列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制定全区2018年农村“三资”业务培训暨财务检查工作计划,一年培训2次,每月对财务情况抽查1次,半年全覆盖检查1次,将时间节点和培训内容明细具体化。六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开展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人员培训2次,村干部和会计人员培训1次,累计培训2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乡镇、村级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43)针对“在创城工作中,一些改造项目以加快进度名义,普遍存在违规简化程序问题。”的问题。一是对2015年至2017年创城期间工程类项目招标程序进行全面自查梳理。二是针对检查中发现主观故意违反招投标规定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社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禹会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更新扩大区级采购库中企业数量,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七)落实上一轮中央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和上轮省委巡视整改方面

20.落实上一轮中央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存在不足

(44)针对“整改存在薄弱环节,未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些共性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做表面文章现象,甚至存在边整边犯等问题。”的问题。一是制定《贯彻省委、市委部署在全区开展以“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为主要内容的中央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自查督查工作方案》,已开展全面自查,各单位提交了自查报告,通过自查,将发现的2个问题再次制定台账,督促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完成。二是增强台账意识,加强台账管理,及时建账、对账。截至目前,已建立中央巡视组对安徽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禹会区自查整改台账,细化采取44项措施具体抓好整改工作。同时,针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按任务清晰、时间明确、措施得当的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并建立了台账,确保整改问题时间到,任务清,对账销号,清零见底。

21.落实上轮省委巡视整改不力

(45)针对“部分问题未予整改。整改存在选择性,问题清单中仍有3项未整改。如关于会议长会议多问题,区委把其作为工作繁忙、推进力度大的象征,不仅未予整改,还变本加厉、愈演愈烈。”的问题。一是完成3项未整改任务。(1)针对“会长会多问题”,严格控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开短会、开现场会、开合并会,带头亲赴项目现场、建筑工地等实地调研,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整改以来,以区委或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大型会议6次,合并召开大型会议2次,没有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平均缩短时长约50%。(2)针对“审计局履行监督职能缺位,经济责任审计不到位”,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 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及《禹会区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调整禹会区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禹会区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2018年对部分区直部门、乡镇社区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并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的5个问题线索移交乡镇纪委处理。通过招标方式,建立协审库,实现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3)针对“纪律执行不到位”,制定完善《线索排查分析、跟踪督办制度》。定期召开线索排查分析、跟踪督办会,认真分析研判线索,跟踪督办线索办理情况;明确线索处置时间、方式、意见;加快线索的排查、处置。省委巡视以来,已召开3次问题线索排查会。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对案件线索进行排查、统计,把线索办理情况录入案管系统。

(46)针对“整改虚于应付。整改走形式问题突出,问题清单中有7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如关于领导干部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区委报告在2016年1月前整改到位,但在2016年和2017年,仍有9名部门负责人被市委组织部核查出存在瞒报漏报问题。”的问题。二是完成7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任务。(1)针对“黄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及时组织开展了该工程结算审计,审计单位在区政府公开招标选定,最终按照结算审计支付工程款,区农林水委主要负责人因把关审核不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禹会区水利应急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针对“禹发公司越权转让宋滩村土地”,修订完善《禹会区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奖补办法》,明确指出:“严格落实土地流转主体(大户或者企业)直接与农户或农户委托村委会签订协议,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国土部门已对违规用地单位作出处罚。(3)针对“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出现票据丢失、混用现象”,对7个单位进行票据管理抽查,登记票据使用、缴销情况,同时加强培训票据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发放、缴销登记工作,堵住票据管理漏洞,未发现新票据丢失现象。(4)针对“讨论干部不回避。区委常委会和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均存在此现象。”,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环节,制订出台《禹会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简明操作规程》,明确干部动议、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操作规范。8月份组织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针对巡视组反馈的2次会议记录均未反映落实回避制度,区委已对负有一定责任的同志提出批评。(5)针对“混编混岗现象普遍。事业编制人员在公务员领导岗位任职较多,近两年遴选的公务员和调动人员普遍没转关系,助推了混编混岗。”,逐步完成混编混岗消化工作,上轮巡视后,通过采取调离、到事业单位任职、免职等方式,事业编制人员在公务员领导岗位任职的情况已全部消化完毕。针对“区直部门近两年遴选的公务员和调动人员普遍没转关系,助推了混编混岗”问题。区委将严格落实干部调整预审制度,根据我区编制实际空缺情况,逐步消化挪用编制的问题。目前已完成邹德年等7人的编制调整。(6)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仍有发生。区直单位领导职数由编办实行总数控制,没有按照区直单位应配领导职数配备干部,造成部分区直单位超职数配备现象。”,认真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工作, 一是8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党组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进行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二是将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新修订区直部门“三定”方案,明确各部门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严格按核定的人员编制和职数配备人员,目前已全部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按照规定配备党组成员。干部配备严格按照编制和职数情况执行。(7)针对“巡视抽查了36名领导干部(班子成员24名,部门12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发现有9人(班子成员4人,部门领导5人)少报1套或1套以上房产信息,2人未填报持有的相关因私出入境证件情况,3人未填报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一是转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了科级以上干部有关政策的学习。二是在开展2018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端正填报态度,确保规范填报。三是7月份召开干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研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流程。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严格落实对虚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的惩处。

(47)针对“整改举一反三不够。整改就事论事,对一些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未能建章立制、长效整治,问题清单中有14项整改成效不明显,一些问题依然突出。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考核不够实问题,本轮巡视发现区委没有形成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更未进行任何形式通报和问责。”的问题。三是完成14项整改成效不明显任务。(1)针对“警示教育效果不够好”,2018年以来,区检察院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6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向社会各界普及法律知识和检察机关职能,切实落实好检察机关普法责任;同时成立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截止目前受理了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1起职务犯罪案件。区法院在全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制定并严格执行《“五访问、五必谈”制度暂行办法》。区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类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220余人次。(2)针对“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切实做到与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推进反腐败工作。根据区纪检部门要求,积极参加区纪委牵头召开的联席会议,切实履行法院、检察机关各自在反腐败协调机制中的工作职责。(3)针对“无依据列支费用”,区纪委退回项目组2万元办案费、区建投公司退回购车款27万元。对各项目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某项目组支付区政法委办案经费1万元、区政协办公经费0.8万元,现已全部退回。(4)针对“共查处非法占地案件13起,涉及非法用地808.13亩”,对于13起违法用地情况已完成整改,长青乡农民建房3宗,属违法用地,已责令拆除。长青乡设施农业等10宗,已完善合法用地手续。(5)针对“征迁项目不能及时安置,群众生活受到影响,同时也加重财政负担”,制定《禹会区推进安置房建设加快安置回迁工作专项整改方案》,确保安置项目按照施工计划竣工交付,结合我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情况,剩余9900户未安置户计划在2019年底全部安置回迁,三期合计计划建成交付安置房约11520套。(6)针对“部分区领导和区直机关违规占用企业车辆和司法车辆”,再次进行全面摸排,个别单位违规占用车辆已归还,目前全区无违规占用和超标使用车辆。(7)针对“乡镇社区和部分行政执法车辆共计40部未实行编制管理”,根据市公车改革会议精神,目前我区乡镇严格按标准配备公车,社区车辆已全部收回按规定处置,根据要求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进行了建章立制。(8)针对“八项规定后,部分单位接待费不降反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铺张浪费,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公务接待费有所降低。(9)针对“核查举报不深入。对相关问题反映没有深究细查。”,完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举报核查机制, 市纪委已对参与陈仁春问题调查的2位同志予以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关于选人用人问题查核工作暂行办法》(组通字〔2011〕45号)文件精神,对收到的反映干部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要全面进行核查。对个别干部在受处分期间仍然继续违纪的,依据党纪国法从严从重处理。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充分运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深度融合、强化跟踪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提醒函询诫勉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有效加强新时期党的政治建设,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10)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有的干部在受处分期间仍然继续违纪,有的干部长期‘吃空饷’。”,对个别干部在受处分期间仍然继续违纪的,依据党纪国法从严从重处理,贯彻《禹会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暂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强化落实,责任到人,对旷工人员限期由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部门与旷工人员联系约谈。(1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督查考核工作不够实”,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各项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做到有议题、有部署;做好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严格执行《禹会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禹会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实施办法(试行)》,完善考核内容、方式,突出抓好实地查看、述廉述责、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等环节,强化结果运用。(1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够严”,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结合各单位中心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2018年将教育部门作为巡察对象,重点关注,目前已对区教育和体育局、蚌埠师范第二附属小学等10家单位进行巡察。(13)针对“警示教育效果不够好”,严格按照《关于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工作的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一系列程序,加强对受处分人在一定范围内的通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在本区自办案件中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整理编辑,并开展典型案例教育。区检察院利用辖区内2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流动基地,每年组织2次以上活动。(14)针对“聚焦“主业”不够”,已退出诸如包保创城工作之类的与主责主业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10个,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9个。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全部到位,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根据情况,适时协调社区纪工委书记参与办案。

三、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持续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我们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解决整治了一批重点问题,问责查处了一批违纪干部,探索建立了一批制度机制,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各项工作抓紧有序推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省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区委将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一)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实,督促区委常委真抓真管、真管真严。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事项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持续发力,毫不松懈地推进后续整改。目前,还有大量的中长期整改事项需要继续推进。我们将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坚持深化成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整改落实与推动发展紧密结合,区委将把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开创新时代禹会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2-4950289;邮政信箱: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号;邮编:233000;电子邮箱:yhqxcb4950289@163.com。



中共蚌埠市禹会区委员会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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