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纪委,委机关各科室、各派驻(出)机构和区委巡察机构: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了内网信息发布量化考核机制。各乡镇纪委,委机关各科室、各派驻(出)机构和区委巡察机构要对日常工作定期进行总结提炼,及时撰写报送宣传稿件,于每月21日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推送至《蚌埠市纪委监委内部工作网》,任务分解见附表。办公室每季度对报送稿件情况进行统计,对未完成任务标准且排名后三名的,提请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附: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分解表
禹会区纪委监委
2020年12月29日
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
量化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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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机关 |
办公室 |
每月不少于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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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监督室 |
每月不少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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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室 |
每月不少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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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监督管理室 |
每月不少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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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纪检监察室 |
每月不少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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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纪检监察室 |
每月不少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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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纪检监察室 |
每月不少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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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 |
每月不少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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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办 |
每月不少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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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出)机构 |
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
每月不少于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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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
每月不少于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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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
每月不少于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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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
每月不少于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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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综合派出纪工委 |
每月不少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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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综合派出纪工委 |
每月不少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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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长青乡纪委 |
每月不少于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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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城镇纪委 |
每月不少于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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