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禹办发〔2017〕29号文件规定,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
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一)明确监察对象范围
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职权,对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批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
案件管辖方面,监察委员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分级负责为主,指定办理为补充。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下级监察机关管辖。对于上级垂直管理单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应坚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分级负责为主、指定办理为补充的管辖原则。
(二)明确监察委员会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
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需要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禹会区纪检委 |
行政单位 |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
(一)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十九大确立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密切关注新动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引导党员干部培育良好家风,发挥乡规民约作用,营造向善向上的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做到一届任期内对所辖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针对性,保持震慑力。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一管理,完善考核机制。
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统一设置内设机构,探索合署办公条件下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相互制约、执纪与执法相互衔接的实现路径,使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着力营造监督执纪问责的良好氛围,保护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加强系统内外人员交流,改善结构,提高素质,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加强管理监督,锤炼过硬队伍。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瞒案抹案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禹会区纪检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481.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度收入预算48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5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66万元,下降0.34%,原因主要是纪检监察涉密信息系统国产化替代计划项目减少。占收入预算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占收入预算0%;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占收入预算0%;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占收入预算0%。
三、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度支出预算481.5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66万元,下降0.34%,原因主要是纪检监察涉密信息系统国产化替代计划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安排332.51万元,占支出预算69.0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49万元,占支出预算30.94%,主要用于案件调查、巡察工作、文明创建、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六进、涉农民生工程督察、干部培训学习等。
四、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81.5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1.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47万元,占86.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4万元,占5.62%;卫生健康支出3.81万元,占0.79%;住房保障支出36.19万元,占7.52%。
五、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1.51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1.66万元,下降0.34%,原因主要是纪检监察涉密信息系统国产化替代计划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47万元,占86.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4万元,占5.62%;卫生健康支出3.81万元,占0.79%;住房保障支出36.19万元,占7.5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安排45.2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5.26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项目。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250.2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3万元,增长0.8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安排1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万元,下降15%,下降原因主要是保密项目经费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安排27.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37万元,下降29.60%,下降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0年预算安排3.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04%,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安排36.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92万元,增长2.61%,增长原因主要是国家出台工资调标政策,相应人员公积金增加。
六、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2.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蚌埠市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19年预算增加3.61万元,增长6.58%,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蚌埠市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蚌埠市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涉及项目0个。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蚌埠市禹会区纪检委无此项情况,无相关说明。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和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9]57号)要求,蚌埠市禹会区纪检委2020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蚌埠市禹会区纪检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